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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评论]
律师统治的国度
文 · 本刊评论员
在美国《独立宣言》的56名签署者中有25位是律师;制宪会议的55名成员中有30位是律师。超过一半的美国总统、州长、法官和国会议员,以及他们的顾问和智囊团都是由律师担任的。因此普遍认为美国是一个律师统治的国度。
美国律师何以能够确立如此重要的地位呢?
首先导因于法治社会的需要。法治意味着社会生活主要应由法律来控制和管理,法律是社会行为合法与否的唯一评价标准。由于社会生活日趋复杂,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内容也呈现出庞杂的特点,这就决定了要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必须通过专业人士。同时,法治的传统使得发达国家人民挑选政治家的标准之一就是看他有无法律素养。他们认为,只有那些懂得法律和法律所要维系的价值的人,才有可能在成为管理者或决策者之后,捍卫法治的基石,维护为他们所珍视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律师给了人们选择的理由,也正由于此,美国律师通常都有远大的政治抱负和参与政治的热情。
其次,美国律师从来都把实现宪法的权利和正义的法治理念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律师职业同样要承载法律共同体的信念和价值追求,即追求宪法和法律在社会中的实施。律师不能因为法律的高度专业化而任意玩弄技巧,曲解法律,更不能一味追求自身的利益而置维护人权与捍卫法治于不顾,必须要坚守自己的形象和信条,成为社会主流价值的代言人和法治的守护人。
再次,自由独立地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以提供法律知识、法律技能来获取生存的基础,这样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律师除了服从法律,对法律负责,无需服从任何国家和个人。当事人求助于律师,就是希望通过律师的专业技能来实现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的基本前提是当事人对法律制度和法律秩序的信任,如果律师不自由,不独立,服从别人的意志,变成一种附庸,律师也就失去了当事人的信任,律师业的根基就会动摇。律师的独立性同时强调行业的自治,发达律师制度的成功经验表明,实行律师的自我管理是保持行业独立和发展的最佳模式,出于对律师职业的崇敬,更多的人选择了律师这个行业,走到一起,而崇高的事业又让律师团队倍加珍惜,小心守护她的荣誉和尊严,互相监督,保持律师队伍的纯洁。律师的独立性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律师作为一支独立的社会力量只有被广泛认可,才能真正发挥制衡公权力、防止权力失控和权力滥用、维护社会正义的独特的职业价值。
美国不是特例,许多发达国家也有类似的状况。相形之下,中国律师至今没有得到一个清晰的角色定位。即使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也还在一厢情愿地争取名份,如同私生子一般,历尽尴尬和质疑。
一定意义上说,律师的社会地位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中国社会力图踏进文明社会的圈子需要律师的参与和努力。真正文明的国家不一定非要由律师来统治,但必须由法律来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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