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海春
一、律师业产业化的提出
这是无法回避的选择。WTO逼迫我们必须考虑律师业产业化问题,加入WTO后的国内产业整合也要求我们必须考虑律师业的产业化。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特征不在于市场,而在于市场规则对市场运行的主导性影响,而市场规则作用于市场运行的根本问题在于如何在人们头脑中建立市场经济观念,即如何让这些市场规则深入人心。有了具备市场化观念的人,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中国的市场经济,可以具有与西方市场不同的产生与形成模式,但同样可以借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经验、教训和规则进行模式预设与规则预设。将那些西方经过几百年市场经济检验的市场经济基本规则,以法律形式完善并固定下来,强制推行。有人会说,对于无市场观念的百姓及其它市场主体,怎么强制?违则罚矣。通过强制,促进整个社会市场观念的树立。但是,如果人们不仅没有市场观念,更无法制观念,很难做到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仅仅通过惩罚等强制措施推行法制,塑造人们的法制观念和市场观念,对于公民和国家来说,建立市场经济的成本太大了。这里明显反映出,全社会需要这样一种服务--先于人们行为之前,指导,帮助人们了解市场规则并运用市场规则行事并且具有市场经济促进功能的服务,而律师服务正好能满足社会的这一需求。"有事找律师"的理念,本来是市场经济形成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在社会体系中,对市场经济起着巨大的催化和促进作用的律师业,国家不应将其视为一个简单的行业,而应纳入产业发展规则之内,并从而使整个行业自觉地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
二、律师业产业化的概念
恢复律师制度二十年以来,律师早已在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占有了较为重要的位置。从世界范围来看,律师涉足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广度、深度和强度是国家的社会文明程度、经济发达程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那么,律师业产业化是什么?按照产业经济学的观点,律师业产业化,就是将律师产业视为国民经济的一个生产部门,国家(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的整体经营之内,一个行业是否作为一个产业来经营,不仅仅体现在行业内部,即不仅仅体现在行业内的经营者、从业者和行业管理者的认知与行为方式,而是更多体现在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调控措施,体现在国家是否将其纳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与指导的范围,并研究与确定该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生产部门中的地位,以及它与其它国民经济部门之间、其它产业之间的关联性。律师业产业化的本质就在于如何使律师广泛、深入并强有力地参与、影响社会生活。
三、律师业产业化的特点
1、 律师产业的需求法律制约性
同第一、第二产业不同的是,这些产业的需求客观性比较明显,而律师业的需求则主要受法律而非市场本身制约,虽然在法律制约的范围内,律师业的运作模式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但律师业作为法律与社会主体行为的媒介,这种媒介所涉及的领域以及在各个领域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却均取决于法律的要求。法律不要求律师的领域对律师服务的社会需求就小,反之则大。
2、 律师产业的低投入性
律师服务专业性强,智力含量高,技术含量低,主要为人的智力服务而非设备和技术服务。律师产业需要资金投入量小,甚至根本不需要国家投入就能完成产业功能。它直接受益于教育产业的成果。因此如果律师产业能够在宏观政策方面引导得当,再加上微观上合理的产业化操作便能健全并成熟发展。
3、 律师产业的产出特点
1)律师业的产出既有产业收益,又有附加收益。律师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生产部门,可以创造税收,可以维持行业本身的运转,还可以获取利润。不仅如此,律师产业也服务于国民经济中其他产业。由于有律师的服务,其他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才得以规范有序运行,才能使这些产业节约成本,避免浪费。在总体上,律师产业的服务会起到增加社会总收益的作用,在国民经济总收入中形成了律师产业客观上创造的附加性收益。
2)律师产业的产出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律师产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生产部门,能直接创造国民收入,同时,它还有市场运行规范功能,市场规则、市场观念、市场秩序建立和促进功能,教育功能,法制完善功能等等。
四、律师产业化难点所在
1、律师业区域发展不平衡。由于产业经济的区域性特点,使得在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的不平衡发展存在巨大的落差,同时这些不平衡的存在也妨碍了律师地位的整体提升。专业门槛、业绩鸿沟,律师界以此来形容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律师间的隔阂,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律师对话的可能性越来越少;当那些大所、名所的大律师、名律师穿梭在国外、香港,活跃于跨国公司、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等,而更多的地区、更多的律师则坚守贫瘠和荒凉的故土;政治权利的公平与政治参与的不平衡性,使得起来越多的律师对政治表现不同的心态,强者开始步入政治阵营,弱者远离政治中心;信息通达的可能性,却使信息不对称的现实进一步加剧,使得远离政治中心、远离经济中心的律师越来越感到工作的艰辛和生活的艰苦,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可能会成为未来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态势。
目前国内法律服务市场布局倾斜于北京及沿海大城市,80%以上的涉外法律业务和大型法律服务项目多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去年全国律师业务收费总数80多亿,北京、上海占1/4强。广大内地小城市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滞后,律师业务量不饱和,业务结构单一,以传统的民、刑事法律事务为主,相当数量的律师事务所甚至难以为继。
2、法律服务需求偏低
我国当前律师数量占人口总数的万分之0.8;美国85万律师,占人口总数的万分之32.7;英国律师总数9万,占人口总数的万分之15.4;日本1.5万名律师占人口总数的万分之1.2。统计数字表明了我国律师占人口比例的低基数,同样也反映了社会对法律服务需求偏低的现状。
3、律师业的地位
律师业现在的地位很尴尬:非事业非企业;如果不是第三产业,我们与WTO有什么关系?
必须把律师业作为产业来提升。把律师业作为产业来提升,主要依赖于宏观面上的政策调整,也要得力于行业内经营者、从业人员有效的微观操作。
五、律师产业化出路-宏观政策调控
1、进一步争取法定化业务。到目前为止法律顾问,诉讼、仲裁代理业务,已在法律上可以找到存在的依据,但这不能称其为法定化的业务。如果企业必须请法律顾问;或诉讼、仲裁一旦要请人代理,只能请律师,这才是律师业务法定化的完整意义,目前我国除了证券业务外,中国律师产业还没有真正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业务。律师产业的需求受法律规定制约,在立法上为律师业务争取一些基本的法定业务,是律师产业化和律师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2、改革律师产业的产权构成。律师业现有三类法定产权形式的事务所,即国办、合作与合伙。尽管法律未允许个人开业,但"个体私营"事务所却不在少数。这是律师业的现实。我们认为,允许个人开业,使那些假合作,假合伙事务所名正言顺,更有于律师业管理与发展。
3、强化事务所品牌价值。我们一再宣扬要创办上规模、上档次、高层次的事务所,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但始终效果不佳。事务所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小,行业整体力量分散,以至规模大、档次高,示范性与产业服务能力强的事务所难以产生。既然律师是一个产业,拒绝机构投资本身就与产业化经营是不协调的。允许有影响力的集团投入律师产业,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促进一批律师事务所向高层次发展,也能引导律师事务所加强管理,强化品牌自身价值。
4、确立与产业化经营相适应的行业管理制度或规范。通过产业政策的制定与贯彻可以实现律师业由司法行政管理到行业自律的过渡。只有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业管理,顺应律师行业产业化经营的管理才能有效规范行业内部竞争,避免行业垄断,才能最充分地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活动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在产业经营中主要有两个功能,一是行业管制,二是反垄断。市场经济要求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自由竞争。律师行业是完全的竞争性行业,应当遵循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政府制定律师产业政策应坚持竞争均衡原则,纠正或防止因产业政策而导致不公平竞争,或部份产业成员的垄断行为产生。律师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坚持均衡原则,避免律师行业内部的垄断与不公平竞争。目前证券律师业务领域所出现的不正当竞争和个别事务所的垄断经营状态,是有关部门违背均衡原则造成的。
六、律师产业化出路-微观产业化操作
微观产业化操作无非是规模化和特色化,规范化。有了对市场及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变化的认识,有了发展的新思路和迫切感,就有了发展的动力。但现实不是鼓励人人都去抢证券、房地产和金融市场等热门市场,而是要准确定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发向。当今世界上20%的人占有世界上83%的财富。于是,有些人就专门做这20%人的生意,只要拿到这20%人中的一小块市场与份额,就能在世界83%的财富中分割一块。但不是人人都有条件为这20%的人服务,竞争也很厉害,成本也很大。于是,那80%的人也要有人去为他们服务,赚那20%财富中的一块。律师也一样,从经济角度讲,办大案与办小案的成本与投入不一样,服务方式也不一样。大生意是养出来的,大案子是等出来的。在养与等的过程中,就有成本投入。办一件大案和大项目,要精心设计策划,精力安排整个过程与环节,有时还要协调多方律师和社会效益。如果小案子、小项目也这么办,就会亏本。将办大案、大项目所养成的习惯与运作规则,用在办小案、小项目上,就得不偿失,反之亦然。所以律师业务必须走产业化道路。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其他第三产业如体育,教育,新闻等产业发展经验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模式,走规模化和特色化,规范化的产业化道路。
正视全球一体化趋势和中国加入WTO后国内产业政策的调整,需要完善的中国律师产业政策;并以此作为发展中国律师事业的动力和契机,促进律师业的行业管理机制,促进各成员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管理至臻完善,致力于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所与所之间的实质性合作,探讨和建立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倡导强强联合的发展战略方向;努力缩小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地、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国内与国外之间的差距,以铺路石的姿态和勇气,迎接全球化和数字化时代所带来的全面而深刻的挑战。
可以相信和预见,随着业内人士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律师业产业化问题的关注,随着律师业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完善,随着律师业产业化微观操作模式的优化,我国的律师的社会地位将不断提高,律师业也将更充分地实现其社会功能,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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